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逐渐提升,尤其是肩负着生产劳动、生育两副重任的知识女性,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女性掌握了知识,就如同给予狮子以双翼、赐予骑士以利剑,使知识女性有了在讲台上的魅力、在科研上的披荆斩棘、在商海的纵横捭阖,知识女性成为了新时代的新风景。
近年来妇女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是女性朋友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在知识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男女平等意识越来越强烈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以及时代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要求妇女退休年龄的政策与时俱进。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的基本框架,仍然延续上个世纪50 年代以来的制度,旧的体制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不能满足劳动人民群众的需要。笔者认为应该重新制定知识女性退休年龄政策,解决好女性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一、我国目前退休年龄的现状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 周岁,女干部年满55 周岁,女工人年满50 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 周岁、女性年满45 周岁退休[1]。此制度是上个世纪50 年代以来制定的,由1951 年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1957 年颁发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和197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综合而来。
二、知识女性退休年龄存在的壁垒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妇女工作环境大为改善,妇女平均寿命延长、受教育时间长工作时间短、经济收入少等因素要求对知识女性退休年龄进行重新思考,某些知识女性还存在被迫提前退休现象。目前知识女性退休年龄存在的壁垒主要包括在两个方面: 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二是退休年龄政策缺乏弹性。笔者认为应该适当延长知识女性的退休年龄,但也不是盲目的延长,退休制度要有弹性,要根据不同的岗位、个人健康状况以及意愿来制定新的知识女性退休年龄政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女性平均寿命延长
数据显示,1951 年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35 岁。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和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1.40岁,女性比男性更长寿,女性的期望寿命已高达73.33岁, 显著大于男性的平均期望寿命69.63 岁。这种已经持续了几十年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的的退休政策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的现状,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各国女性退休年龄都有延长趋势,意大利逐步把退休年龄从女57 岁提高到60 岁;日本计划到2018 年对女性支付养老金的年龄从55 岁提高到60 岁;2010 年至2020 年期间,英国将会把女性退休年龄提高至65 岁;瑞士在2005 年已经把妇女的退休年龄提升至64 岁,并酝酿男女将在65 岁同龄退休。一些东欧国家如爱沙尼亚、捷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等, 正在计划延长妇女退休年龄。总的来看,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提高妇女退休年龄,目的是延长妇女的劳动工作时间 。
(2)知识女性培养周期长,工作时间短
随着国家教育投入的加大,中国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也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女大学生比例达到49%以上,女博士、女硕士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各领域知识女性逐步增多并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受教育程度高必然导致工作时间缩短,以目前的退休政策55 岁退休,女大学生毕业平均年龄为23 岁,参加工作时间32 年;女硕士毕业平均年龄26 岁,参加工作年限29 年;女博士毕业平均年龄29 岁,参加工作年限只有26 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培养出来的知识女性,为社会贡献时间太短,导致了社会投入与产出的不均衡,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对所有的知识女性采取55 岁退休的政策,可能会暂时缓解青年人的就业压力,但从长选来看,对整个社会劳动成本、经济发展、充分就业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解决都是不利的。目前,我国女性就业率已达73%,居世界各国前列。
(3)知识女性退休早导致经济收入减少
我国目前退休后的工资制度执行的是35 年工龄以上的发90%、30 ~ 35 年的发85%、20 ~ 30 年的发80%。这就出现了学历越高、工龄越短、经济收入越少的现象。河北省妇联主席王淑玲为大家算过一笔帐,知识女性比同样年龄、受同样教育、同时参加工作的知识男性提早5 年退休,要少收入168 574.96 元,减少的收入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年度考核合格的公务员一般可多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知识女性提前5 年退休,没有增发工资部分,仅此一项知识女性少收入12 710 元;第二部分是知识女性退休后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津贴要做相应的扣减,与在职的男性相比,5 年累计少收入54 604 元;第三部分是在职的公务员每两年增加一级职务工资、每五年增加一级级别工资,知识女性提早退休5 年,少获得二~三级职务工资、一级级别工资,累计少收入1 万元;第四部分是按照退休后的工资制度,35 年工龄以上的发90%、30 ~ 35 年的发85%、20 ~ 30 年的发80% 来计算,大学学历的知识女性一般的退休工龄不足35 年,只能拿到工资的85%,而男性则拿90%。按目前人均寿命74 岁计算,男性整个退休期的总收入为423 813.6 元, 女性为332 552.64 元,二者相差91 260.96 元。另外,提早退休还导致养老金支付年限少,导致养老金份额的减少,可能会间接影响女性的就业权利。
(4)导致国家形象受损和男女不平等
2010 年10 月,联合国消除妇女歧视委员会( 以下简称消歧委员会) 针对中国女性退休早的现象,在《保护老年妇女权益第27 号一般性建议》中指出:“根据衰老的性别自然规律显示,妇女往往比男人更长寿。老年妇女特别受到强制性退休的限制,产生了年> 才智 /347 人资社科 Human Resources & Social Sciences
龄和性别的歧视。妇女的退休年龄应是可选择的,如果她们选择了和男人一起继续工作并愿意积累养老金,就应该保护老年妇女继续工作的权利。缔约方有义务确保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有关退休年龄的实施不造成对妇女的歧视”。全国妇联针对女性的退休年龄问题给予了长时间的关注,并连续数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希望立法机关给予关注并解决现实问题[2]。
关于目前退休年龄的政策,还可能对性别利益产生影响。退休年龄低的职工工龄短、缴纳相应的费用少,即退休早的女性职工缴纳的养老金少,退休后得到的养老金也较少,同时导致了女性职工少享受在工作岗位上的福利待遇。当养老金与就业和收入相关性较高时,对男性职工有利,对女性职工不利,造成了她们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不利位置,间接影响女性的就业权利。性别平等是先进文化和社会文明的内涵,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男女同龄退休应该是体现男女平等、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5)退休年龄政策不灵活
现有的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过于教条,不够灵活,退休政策应该具有弹性,根据不同的岗位、个人健康状况以及意愿来制定新的知识女性退休年龄政策,不仅适应了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而且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弹性退休制具备“政策张力”的品质, 既满足了个体的选择权,又彰显出政策的灵活性。在弹性与灵活性得到充分体现中,实现政策对人的伦理关怀。
三、关于知识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建议
知识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调整应遵照以下原则:一是必须与女性的生理年龄和年代年龄相结合,与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相适应; 二是必须调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保证国家的就业率,同时有利于知识女性充分发挥余热;三是不能以牺牲女性的个人利益来缓解国家的就业压力为代价[3]。
全国政协常委宁崇瑞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中提交《将女性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年龄延至60 岁》的提案。《提案》中建议, 应进一步规范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退休政策,并能够尽快制定相关政策让政府部门公开执行人事部这一政策规定,有关部门应尽快对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退休政策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以充分发挥优秀女性人才的作用。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 离)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女性高级专家, 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 离) 休”。但此政策在大部分省市区机关及事业单位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有些单位以就业形势严峻、年轻人就业难为理由,反对女高级知识分子延长工作年限,要求她们提前退休、腾出岗位,这是背离公共政策的公正原则的。这部分妇女过早退休,不仅直接影响了她们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影响了她们晋升、发展空间,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并非在短期内就可实现,劳动者、企业以及社会三方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政府可以实行弹性退休政策,分阶段延长退休年龄、分领域延长退休年龄、自愿选择退休年龄等方式。决定一个人能否提前退休的因素应改包括是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而不是性别。实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度”,兼顾好男女同龄退休的平等权利和女性提前退休的自主选择权[4]。同时应调整养老金政策,建立平等的养老保险制度[5]。
可以先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区作为试点,比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相对发达的东部城市,然后再由东向西,逐渐将延迟退休政策推广至全国[6]。
政府应尽快将提高妇女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因为这项政策涉及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和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公务员法》等诸多方面。它不仅仅是一个“观念进步”的问题, 而且会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产生巨大的影响。
四、结论
中国知识女性与中国梦是密不可分的一体,是互相激励的一体, 是水和船的关系。为了保持中国当代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要充分发挥知识女性的重要性,继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中国女性共享中国当代发展的丰硕成果,为她们创造更加平等的社会参与机会和空间,尤其是对高层决策过程的更有效介入,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延长知识女性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遗属养老金制度等来提高女性的收入,以谋求中国女性与当代中国共同发展。同时加大女性的教育力度,增加她们所掌握的知识,给予她们权利,让她们更积极更努力地参与到社会的建设中,必能早日实现“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天津经济课题组. 老龄化社会的机遇与挑战[J]. 天津经济,2013,2(225).
[2] 王竹青. 当代中国女性退休制度的法律改革[J]. 河北学刊.2013,33(1).
[3] 桑敏兰. 论中国妇女法定退休年龄的界定与调整[J] . 宁夏党校学报,2003,5(6).
[4] 罗振. 对我国女性退休制度调整的建议[J]. 企业导报,2011,(3).
[5] 李云宵. 男女不同龄退休对女性养老金的影响[J].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3(2).
[6] 朱荣华. 关于延迟我国退休年龄的分析[J]. 实践与探索,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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